第三则 ◆ 不贪:知足常乐以养廉
贪者,多欲也,无厌也。 举凡对金钱、权势、名利、声色等过度追求、得陇望蜀,皆谓之“贪”。“贪”为佛门三毒之首,亦为百病之源。人之所以起欺诈、行矫饰、动妄念,根源皆在于一“贪”字。德教列“不贪”为八则第三戒,旨在教导德生以廉洁自守,戒除无厌之私欲。
世间万物,各随因缘。非分之财莫取,无功之禄不享。贪求非分者,即便暂得富贵,亦必损及阴德,终遭果报反噬。古语云:“知足者贫亦乐,不知足者富亦忧。”世人往往为物所役,终日奔波劳碌于虚幻之荣华,直至大限临头,方知万般带不去,唯有业随身。德生处世,当以淡泊明志,安分守己。
“人心本虚静,因贪而生浊。少一分贪念,即添一分清气;多一分知足,即少一分苦恼。世间财物乃身外之寄托,唯有心中功德才是回天之阶梯。德生当明辨重轻,化贪念为善念,以知足之水浇熄欲火。”
◆ 清心寡欲,广种福田
《德教心典》谕示:“不欺不伪,不贪不妄,不骄不怠。尘世无魅,无侵损相害。”不贪之人,心性浩然,无畏无惧,自然不生损人利己之心。德教会长年推行“赠医施药、扶贫济困”,正是引导世人转化财物为功德,将有限之资产化为无限之善业。
德生当自我省察:居处求安而不求奢,饮食求饱而不求精,处事求公而不求私。唯有以“不贪”为盾,方能抵御世间名利声色之诱惑,常保心地光明磊落,身心恬愉自得。